税务稽查容易发现的6出漏洞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9-01-11 21:19:20浏览次数:2144次
令人忧喜参半的税务稽查人员始终是会计师们心头的一个梗。税务稽查人员每次的出现都是能够给查到会计师们的漏洞,查到我们看不到一些东西。同时也能彰显出会计们的专业技能来。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检查都是从这些方面开始的,供大家参考:
01个人明细账户
虽然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一些明细账的名称,但有些明细账是委托企业根据自己的需要设立的。一些会计师利用这些私人账户逃税。
在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下,设置一个详细的账户来隐藏一些与税收有关的收入。税务稽查人员通过对资金流入和流出的分析,会发现该账户的资金与企业的经营范围无关。
这种方法通常有一些显著的特点,如出现了一些无意义的账户名称,如管理费在明细账中有一个“其他”,一些企业的资金,甚至通过明细账进行交易。不被税拖出来真是奇怪。也有一些“聪明”点,会通过多个会计科目下的明细账来做到这一点,最终转移到少纳税或免税的主体偷税,但最终会被发现。
02凭证露出马脚
看过《会计网络》文章的小伙伴们都知道,会计凭证应该清楚地说明企业经济活动的内容。故意填错、填写含糊甚至不填的,会引起税务稽查人员的怀疑。
例如,主营业务的产品销售收入被记为副产品销售、剩余物销售、加工收入、废品收入等较少应税项目。或者,如果不清楚地将经济业务的内容写下来,税务稽查人员会怀疑这部分金额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会有一小部分支出无法取得正式发票,只能使用发票等凭证入账。此时,我们要确保证据链是充分的,生产了多少产品,将生产多少材料和废料,谁将使用什么价格服务来回收这些废料,等等;在生产过程中会发生多少机器故障,谁会花多少钱来维修,在生产过程中会消耗多少备件,等等。如果你有清晰合理的证据,你就不必害怕税务调查。
03分录合并处理
会计分录按照规定来说是不能合并的,但实际中确实会有会计为了简化手续和减少工作量,对原始凭证汇总后再做分录。但怎么做分录也不能把关键的信息省掉来逃税。
比如卖掉原材料这个经济活动,分录上应该记为:
借:银行存款等
贷:企业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还有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而不能直接就: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
这就成了明目张胆的逃税了。同样的还有卖了产品然后买了机器,就直接借固定资产,贷产成品,这种税务肯定也会查出来的!
04金额急剧变化
这种就类似于侦探的查案的思维了。若进出的资金流发生了一些看起来不可思议的急剧变化,而最终会导致需要缴交的税收减少,税务稽查的时候也会高度注意。
比如(1)突然之间出现了大量现金的提现【除去发工资等原因】
(2)短期内不时出现与相同的单位发生相同金额的收付行为
(3)红字账目。
(4)突然某个科目的金额大幅度增加或者减少。
这些金额的急剧变化,都会引起税务稽查的警惕。
05错账漏账问题
很多看起来是会计人员无意间的小失误,也有可能蕴含着偷税漏税!
比如上期借方余额本来是8万的,而应交增值税则是待扣的状态,但到了本期,期初余额竟然突然变成了80万。就算不是会计人员的有意为之,这一错账,最终还是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最终影响应缴税款。
而一些错漏账还会被会计或者企业利用,抽出账外资产。因此这些错漏账也会被盯上。
06年末余额造假
财会人员年末忙,就是年末要做的事情真的很多而且很重要,年末的余额也往往是偷逃税发生的地方。
(1)损益类账户年末应该要转入本年利润,却没有转。
(2)债券类账户余额出现在贷方,且数额越来越大,是否是隐匿的收入呢?
(3)利润恰好是整数,会不会是拼凑出来的呢?
(4)存货类的数量与余额对不上,一边是0另一边却不是0等。
年末余额中很可能隐藏着偷漏税的线索,税务稽查肯定会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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