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报销非公司应付发票?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8-12-03 14:03:05浏览次数:1935次
许多老板都了一看到的是发票可以报销,这样将意味着公司可以有效的节省成本。因此,许多公司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报销所有可偿还的发票。但是,如果是非公司提出的发票,是否可以报销?
当我们了解到这种问题时,必须分清项目,分步骤进行,不能混淆会计处理、发票处理和企业所得税。
这不是我们公司提出的发票,我们真的可以在我们公司做一个检查吗?
是否有任何具体规定来支持非公司应付费用的偿还和支出?
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
现今,我们的许多电信和旅行费用是增值税发票,但大多数不是公司发票,而是个人发票。这部分按照会计定义符合成本标准,但税务和审计不承认它们为发票条目和白条。”
秀才在遇到士兵时有时会发疯,没有理由解释。他总是希望在文件堆里找到一份黑白文件来规范这件事。实际上,这仅仅是因为需要文档来支持白条的识别。
让我们来看看如何理解这个实际问题。
一、判断会计问题
第一个明确的问题是费用是否应该报销给帐户。
让我们先看看会计标准-基本标准首先,不管发票。这是会计准则,其余都是谣言。
基本方针与下述两个方面有关: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这个条款实质上比正式条款更重要,所有的“发票基础会计”观点,在它前面,就像太阳前面的瓷砖上的霜。
另一个是费用的定义:
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与利润向所有者分配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外流。
在员工报销的旅费方面,它符合费用的定义。
旅行费用的发生是企业的本质,而发票只是一种法定形式。如果只接受发票,不允许付款,显然违反了《基本准则》第十六条。
可以看出,不需要发票的进入成本。
也就是说,我们甚至扔掉那些发票(假设扔掉发票是非法的),只要会计师和公司能从其他账单或信息中确认上述费用实际发生,他们也应该确认这些费用。也就是说,计算发票是否适合于确定它是否可以包括在账户中是错误的。
了解以上结论,我们知道,对于会计处理,审计师和纳税人不能直接从“发票不是公司的头”来判断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而只能从业务的真实性、数额的确定上进行怀疑,或提示可能存在税务风险。有时。永远不要混淆定性分析。
当我们知道会计处理是完全正确的,我们可以放心30%。然后考虑下一个问题:
我们能否报销和偿付非公司的发票?
第二,发票非法性的判断
此时,我们不考虑会计处理,因为会计处理肯定是正确的;我们不考虑税收问题,税收是最后的考虑。这种发票只能报销吗?这是违法的吗?
发票的管理办法应以发票管理办法为准。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发票的管理主要是登记、购买、保管、发行和托收。对于发票的正确使用,没有要求发票必须在柜台支付。
这里有一个简短的说明。白条目前是一个没有明确的法律内涵的概念。如果我们结合旧的和新的发票管理方法,我可以将白条定义为白条:其他代替发票使用的凭证是白条。因此,发票不能被认为是白色的。
就发票管理而言,一大类“无偿无偿”的情况是“非标准发票”不允许被偿付。因此,如果发票不规范,包括虚假发票,就不能在公司报销和概述。
会计应判断这些发票台为什么发给个人以及它们是否属于不正常的发票行为。例如,它是不标准的,甚至是空的。然而,如果它可以开放给个人,它不是不规则的。
例如,张三去吃饭了。张三吃饭,张三付钱,老板开发票三次加薪,这当然不算虚假,不算发行不规范;如果张三告诉老板这是为了生意,钱是代表公司付的,就让公司抬起头,只要是我。诚然,这张发票不是假的,不算是签发不规范。
除了会计判断,税务检查也可以判断,这可能是会计争议。当你说发行是规范性的时,我宁愿说发行不是规范性的,因为它涉及特定的实践,很难说双方谁赢谁输。如果我们退后一万步,假设中了税,我们最终得出的结论是“发票没有标准化”,那么后果是什么?
其结果是“发票不得用于支出、报销或税前扣除”。一概不使用发票,由税务总局规定。
这就是全部。
除非发票同时被视为“虚假发票”,否则公司甚至不能被处以罚款。发票不规范,发票方负责。收到发票的公司只需要开出发票,并要求对方重新发票。
如前所述,开具发票后,合规发票是否最终被更换,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不受影响,因为无论发票是否被撤回,会计都是根据事实记录的。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可以理解,会计处理没有错误。然后,可以开具发票,但即使不违法,发票当事人坚持违法也是违法的。开发票系统由他们来操作。
排除虚假发票,当我们知道这些发票是非法的,没有罚款,我们相信,我们可以放心,30%的发票将加起来60%。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分析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三、所得税扣除风险
这些费用和所得税能否扣除,取决于会计处理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税收差异。
也就是说,如果税务稽查人员想征税,有两种基本手段:一种是会计处理不当,另一种是税务机关之间存在差异。在现实中,税务稽查员的认定和判断可能比较复杂,但要掌握税务稽查员的法律本质,无非是上述两点。
前者主要是直接否定了费用实际发生和费用与经营有关的事实。此时,其他费用发生的证据似乎是重要的。比如:付款、合同、价格、原因等等。如果税务问题成功,即使你有公司办公桌,也不能扣除发票,因为费用本身是假的或者不能扣除。
后者是税收承认支出的真实性和会计处理的正确性,但如果你想征税,你必须从“税差”中找到食物。
以旅行费用为例。税收差异是什么?
旅行费用几乎没有税收差异。通常,很难发现税收上的差别,但事实上,很容易发现税收上的差别——“发票有问题”和“发票处有错”,但是这种差别没有法律依据。
假设1、税务部门可能无法识别发票是否符合规定,无法确定发票是违反哪些规定发放的,所以,所得税扣除额没有差异,可以列单。
假设2、税务仍可能找到原因,认为发票不正确,应直接发给公司,不发给个人,违反规定。然后,如前所述,这张发票不能包括和补偿,它将被提取。但是费用不能扣除吗?
总之,税务总局最直接的规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或“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证据”。其规定仅指发票本身,而不计入费用扣除本身。事实上,这三个词“拉出”或“不允许使用”。否定是发票的证明,而不是成本本身。
在企业所得税中,不可发票不可不扣发票。(注意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的税收成本除外)
不应该用于税前扣除,不应该使用;不应该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据,不应该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据。当然,我们需要找到其他凭据来扣除。所得税不同于增值税,也没有发票的要求。
因此,在正确的会计处理中,即使认为发票与规定不符,也缺乏不允许以前扣除所得税的依据。
当然,如果我们理解了这一点,我们可能就不敢放心了,因为税务稽查员有可能不依法办事。在实践中,会计处理和业务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小问题,税务执法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简单而粗糙的问题。这可能导致双方未能按照正确的规定缴纳和征收税款。
例如,为了简化税收,我们直接说,“发票不能从公司的工资单中扣除”。我们要求报销税款。为了迎合纳税人,改善税企关系,企业愿意徒劳地缴纳少许不公平税,从而达成交易。
但是,如果数额过大,或者双方普遍存在对抗和争议,如果要采取法律途径,仍然要积极规范地处理。
那么,如何处理非公司发票的报销呢?
1。尽量避免这件事,少找麻烦,不要惹事生非;
2。最好返回并重新启动。
3。认真区分假发票,杜绝假发票。
4。如果不能回避,则应注意收集更多的佐证证据来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5。在实际的业务情况下,不必担心会计差错。
6。只要不是假货发票,就不用担心发票被罚款了。
7。所得税扣除取决于成本本身。
8。在实践中,一些税务稽查员可以简单地通过票据处理和控制税收。只要我们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实用性,多问领导干部,告诉他们自己的利益,提出适当的建议以弥补或不弥补领导干部的决定,做会计就很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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