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申请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6-03 09:53:48浏览次数:2038次
食品经营许可证可申请的经营范围如下:
按主体职业状态和经营形式分类如下:
1.食品经销商
百货商场超市、便利店、食品杂货店、食品业者、食品自动贩卖店、网络食品贩卖店
2.饮食服务经营者
普通饮食:(特大饮食、大型饮食、中型饮食、小型饮食、小型饮食)、中央厨房、集体饮食配送公司
3.单位食堂
学生食堂、托儿所食堂、员工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包括中央厨房,包括集体餐饮配送)
根据经营项目
1.包装前食品销售
2.散装食品销售
3.特殊食品销售
4.销售其他类型的食品
5.热食类食品的制造、销售
6.冷食类食品的制造、销售
7.生食类食品的制造、销售
8.点心的制造、销售
9.自制饮料的制造、销售
10.制造和销售其他类型的食品
新的申请需要提交物料清单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经营场所方位图、适合食品经营的经营平面布局流程图(显示主要设备设施);
(五)周边仓库具体地址、方位图、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
(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职工健康管理制度和训练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和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和管理制度、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清洗消毒和维护制度、进货检验和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建立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从事制造销售类的食品经营者,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均有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承诺书。
(八)其他资料:
1.开始酿酒的经营者必须提供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发行的成品安全性检查合格报告书。
2.连锁企业店应当提供包括连锁企业和品牌名称、经营方式(加盟或直营)、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等内容的说明。
3.中央厨房应当为食品供应商选择制度的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和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提供重要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储藏、烹调温度控制、专业间操作、包装、样品保留、运输、清洗消毒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食品检验制度。
4.工作场所食堂的经营地址与主体地址不同的,应当提供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5.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自动售货设备产品合格证书、具体安装场所、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披露方式等资料。
6.申请销售散装熟食的,与生产部门(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合同或意向书),提供生产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向代理人申请许可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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