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记账代理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4-16 09:47:42浏览次数:1585次
财务记账代理法律依据:
1.在代理记账业务的基础上,为了充分肯定代理记账业务,1993年《会计法》修订时增加了“代理记账”规定,允许不具备设立会计机构条件或有会计人员的单位委托相关会计服务机构进行代理记账,从而首次确立了我行代理记账业务的法律地位。
2.根据新《注册会计师法》条例:第15条:“注册会计师可以从事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从而为代理记账业务的发展提供法律中介。
3.同时,为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财政部2005年颁布的新《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代理记账的条件、代理记账的程序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新修订《会计法》再次确认了代理记账的法律地位。
4.第36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立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监督人员;不具备必要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办理记账。”
财务记账机构的业务范围:
一、代他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担任一般纳税人认证代理人;
二、代理纳税申报事项;
三、担任常年税务和会计顾问,提供会计和税务咨询服务;
四、代理建立账户、记账,设计企业财务制度,为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分析;
五、代理减税、退税、免税事宜;
六、代理财产损失、投资损失的核销、代理审批手续;
七、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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