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注册后)变更代办流程及费用
来源:http://www.qidebaovip.com 时间:2019-08-16 15:26:35浏览次数:1792次
首先你得搞清楚,什么是工商变更。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发生变化,如变更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项目,需要办理新的执照,就是“工商变更”。
工商变更登记需要经过审查,受理,决定三个基本流程。
一、审查
1. 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2. 申请材料齐全,是指申请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提交的全部材料。
3.符合法定形式的,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期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件格式符合规范。
二、受理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提出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后,根据下列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1.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作出受理的决定。
2. 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是,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申请文件和材料需要核实的,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核实的事项、理由和时间。
3.可以当场更正的申请文件、材料有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并在更正地点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申请人确认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
4. 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更正的全部内容;当场通知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退还申请人;在五日内通知申请文件和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并出具《申请文件和材料收据》。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受理。
5. 不属于企业登记范围或者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辖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6. 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和材料之日起5日内,通过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三、决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1. 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的申请被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
2. 申请人书面提出的申请被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3.如果一个应用程序提交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天内通知验收,提交原始应用程序文件和资料的内容按照电传、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和符合法律形式。申请人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原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申请人书面提交申请文件和材料原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核准登记的决定;
4. 发出通知之日起60天内验收,由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不注册,如果没有收到原始申请文件或材料,或如果原始应用程序与应用程序文件和资料不一致的文件和资料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受。
5.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外,决定受理的,还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发出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7.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变更登记的,应当发出变更登记批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管理。重新考虑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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