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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2019上半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编

来源:http://www.qidebaovip.com 时间:2019-07-17 14:52:59浏览次数:1777次

  2019年上半年已过,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减税降费、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台了众多的利好政策,为方便纳税人了解和利用各项优惠新政,小编将相关优惠政策按税种进行归纳梳理。

  优惠政策一

  小规模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不超过300万元的,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利润企业是指企业从事国家未限制和禁止行业,满足三个条件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优惠政策二

  经营性文化机构转为企业的,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制的企业,可自2019年1月1日起连续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三

  按照《有关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交易所管理条例》和《商品期货交易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应负责其成员20%的手续费收入作为风险储备,在极限平衡的风险储备符合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允许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依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和《关于明确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缴纳比例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按其向期货公司会员收取的交易手续费的2%缴纳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在基金总额达到有关规定的额度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优惠政策四

  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县),以及它们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允许扣除的扶贫目标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在政策实施期间,扶贫目标地区实现脱贫的,可以继续执行上述政策。

  优惠政策五

  企业投资者转让创新企业CDR和持有创新企业CDR的股利收入时,应当按照转让股票差价收入和持有股票的股利收入的政策,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创新企业CDR获得的差额收益与创新企业CDR获得的股利收益进行转移。企业所得税暂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政策征收。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应当将微分CDR的创新企业获得的收入和股息的CDR的创新企业,均应视为股权的转让收入和股息收入的资产转移或持有的基本股票发行CDR的创新企业。企业所得税免税。

  优惠政策六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污染防治企业所得税将下调15%。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七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扣除的部分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在三年内实现。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

  优惠政策八

  从投资和运营的新饮用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在第一到第三年,和第四到第六年减少一半,从第一的纳税年度生产经营项目的收入。企业所得税。

  优惠政策九

  股利与股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可适用于企业发行的可持续债务。也就是说,投资者可持续性债务的利息收入属于股利和股息的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发行人和投资者均为居民企业,可持续债务的利息收入可以适当。企业所得税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免除;同时,发行人为永久债务支付的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持续债券发行企业,也可以按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允许发行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在可持续债券上支付的利息支出;投资者对可持续债券的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

  优惠政策十

  2019年至2023年为企业投资者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铁路债券是指中国铁路公司发行和偿还的债券,包括中国铁路建设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优惠政策十一

  自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优惠政策十二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优惠政策十三

  现就保险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公告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优惠政策十四

  为贯彻落实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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