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贷款免利税政策实施需要注意5点!
来源:未知来源 时间:2019-03-04 13:47:38浏览次数:1984次
为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政策倾斜和扶持力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77号)。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向农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商户发放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予增加。值税。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范围将从农民扩大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融资问题。
政策执行需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注意
无息贷款规模不断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免征增值税的对象已从小额贷款扩大到面向农民、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商户的小额贷款。农户属于财税[2017]4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分类标准》(2011年第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注意两个
所得税扣除额没有扩大。财政和税收文件77号只有废除第一条的财政和税收文档44号”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2019年,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的农民家庭'micro-loans免征增值税”,但目前尚不清楚,小型企业的利息收入,从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占9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毛额准备金。因此,财税[2017]44条第2款“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金融机构农民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占总收入的90%。”它仍然有效。
注意三个
小额信贷的总量增加了。小额贷款应当从一个单一的贷款规定的原始财务和税务文档[2017]44和农夫的总贷款余额小于100000元(包括资本)贷款的农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人的商业家庭信贷的不到1000000元(包括资本);无信用额度的,为贷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含资本金)的贷款。
注意四个
会计申报有变化,以供参考。一是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必须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免征增值税。第二,有关免税证明材料无需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只需保存备案。未备案的,不免征增值税。
注5
在免税期限上存在差异。除免征农民、小微企业和个体商户小额贷款的增值税外,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但是,小编提醒纳税人特别注意免税优惠期限: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免征利息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合同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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