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注销需要补交的税有哪些?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1-01-04 11:13:42浏览次数:1515次
很多人知道公司注销已经成为再创业的必要阶段,所以很多人对公司注销很感兴趣,对此,企的宝小编针对北京公司注销为例,总结以下几点,希望大家能够了解公司注销后的税款补交相关问题。
公司对住房租赁税、缴纳者本人化税、账面印花税、各种欠税及罚款、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注销时应补充已扣除增值税的公司资产,部分股东权益应缴纳所得税,具体金额由税务机关批准缴纳。
1、补充住房租赁税
住房租赁税本来是注册公司地址的房东每月都在街上缴纳的,所以取消公司之前最好先问房东是否缴纳了住房租赁税。否则要去补充土地税(从租赁到结束),按照租金的12%缴纳税金。
2、实缴资本印花税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及时到达,取消时应补充印花税。
3、账笨印花税
印花税中的营业账簿属于财务账簿,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4、各类欠税及罚款
不补充各种欠税和罚款不能直接抵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取消公司应依法:“依法设立清算组3354公告,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依法对债权登记3354清算组接管公司。开展清算工作3354清算小组,全面清算公司财产,制定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报表3354全面清算方案。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3354,编制清算报告,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申报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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