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的七个步骤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4-27 09:37:00浏览次数:1618次
公司的设立和注册可以由很多人自己完成,但是如果公司不想再做了,怎么能注销呢?下面就随企的宝小编一起来看看公司注销的具体内容吧。
第一、依法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15天内组建清算小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决定的人员组成。未设立逾期清算组的,债权团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设立清溪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项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第二、通知债权人申报索赔,依法登记索赔。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在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45天内向清算组申报自己的主张。债权人申报索赔,必须说明有关索赔的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小组必须登记索赔。清算组在索赔报告期间不能清算债权人。取消公司,找到重用投资!
第三、清算组收购公司,开始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收购公司,清算业务,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拖欠的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清算组全面整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
第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向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报告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算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后,确定公司财产不足,无法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申报。公司经人民法院决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工作移交人民法院。
第六、根据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拖欠的税款,清算公司债务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款规定清算之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七、编制清算报告,在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取消公司登记,公布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向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报告,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取消公司登记,并宣布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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