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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的冲突?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4-24 10:07:49浏览次数:1298次

与商标权相比,版权具有优先权。如果版权所有者认为商标所有者的注册商标直接或间接来自其作品,未经其许可,版权所有者可以要求商标所有者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所有人的注册是合法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版权和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商标注册是通过侵犯他人的合法在先权利,包括版权而获得的,商标主管机关应当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没有相应的规定。在立法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二者的冲突是十分必要的。目前,也有许多版权和商标冲突的案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版权的同时,应该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的治疗方法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由立法加以规范。

相关法律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责令撤销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的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并限期答复。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出版公民作品的权利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的生命和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将在最后一位已故作者去世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结束。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出版权和著作权(作者除外)以及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出版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出版,本法将不再保护它们。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和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自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止,但对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作品,本法不再保护。

根据《尼日尔公约》,它还将在全世界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注册版权的好处:

版权注册成本低,保护期长。个人著作权登记的保护期为死亡后50年,企业著作权登记的保护期为出版后50年。

毕竟,商标对商品的使用范围有限制。他人在不同商品上使用您的图形并不构成对您商标权的侵犯。如果图形有版权,它们甚至可以在不同的商品上受到保护。版权注册相当于一小类商标。它限制其他人使用这种设计来注册商标,以便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和品牌建设做准备。

版权登记的保护范围也非常广泛,根据《尼日尔公约》,它将在全世界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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