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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的常见误区有哪些?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4-03 09:38:59浏览次数:1309次

在注册公司的过程中,许多企业家有许多误解。主要的误解是什么?企的宝小编总结了注册公司时的常见误区,希望对注册公司的您有所帮助。

第一,注册资本注册后,注册资本越大越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年第7)放宽了大多数行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股东可以独立约定出资期限。工商部门不再接收验资报告,也不再登记实收资本。

但是,注册资本不能太大,需要与企业的经营规模大致匹配。注册资本过多的不利影响包括:

1.注册资本过大且不到位,是股东对公司设立未尽的出资义务;其他已经缴纳出资的股东可能存在违约责任。

2.未付摊款可能会影响股息分配。股东应当按照其实缴出资比例领取股息;公司增加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是,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其出资比例领取股息或不按其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3.这不利于新股东的引入和股权转让的高税负。

4.减资程序很复杂。

其次,货币不是唯一的出资形式。

股东可以采用货币和非货币出资方式,包括实物、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版权、商标权等。以及债转股和已成立公司的股权作为出资(股权置换)

不能用作注册公司的出资包括劳务、信贷、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有担保的财产。

三、营业场所并非都要求是实际的、唯一的商业认股权证地址

公司的成立需要住所,通常需要一个地址和一张照片。然而,为了鼓励投资,许多地区适当放宽和降低了创业门槛,如电子商务企业的居住要求。集群注册系统已经在海淀区,北京市,实施,现在注册公司将更加方便。

四、新公司没有经营也不是没有需要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和内容如实申报纳税,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税务机关要求的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义务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申报纳税。享受减税、免税的纳税人,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报送纳税信息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董事和经理并非不能由同一自然人兼任

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有一名执行董事,而不是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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