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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工商注册常见的误区有哪些?

来源:企的宝 时间:2020-09-10 15:31:31浏览次数:1337次

在北京进行工商注册的常见误解是什么?越来越多的企业家选择在北京进行工商注册。很多企业家会发现这个过程很复杂,注册困难,容易出现问题。我总是想知道如何注册北京公司,以避免执行错误。事实上,我们需要对公司注册了解很多。每个过程都有很多常见的误解。他们中的很多人不太了解这些问题,因此注册公司变得更加困难。很多人不注意这些问题,企业成立后会出现各种问题。下面就和企的宝小编一起来看看你吧。

在北京进行事业者登记时常见的误解。

1.注册资本批准后,注册资本越大越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5年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注册标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放宽了大部分行业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允许股东自主设定出资期限。工商部门不再接受资本验证报告,也不登记实收资本。但是注册资本尽可能不大,应该与企业经营计划等大体相符。

金钱和白银不是唯一的投资工具。股东可以将现金和非现金作为出资使用,包括实物、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专利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等。他们还将债务转换股和现有公司的股权用作出资(股权交换),不能用作注册公司的出资包括人工成本、信用、自然人姓名、信用、特许经营、担保财产等。

3.并非所有运营站点都需要实际唯一的商业批准地址。公司的设立需要宿舍,通常需要一个地址和一张照片。但是为了鼓励投资,很多地区适当放宽和降低了设立企业的门槛,如电子商务企业的滞留要求。很多地区已经实行了集群登记标准,现在成立公司会更方便。

董事和管理者不能由同一自然人兼任。股东人数少或计划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用执行董事代替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5.如果新成立的公司不营业,就不需要准备报告和纳税申报单。

(一)纳税人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期限和内容处理纳税申报,并根据实际需要提交纳税申报书、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纳税资料

(2)纳税义务人在纳税期间不纳税的,应按照规定处理纳税申报。享受减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税期间要按照规定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提交纳税申报和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韩元以上1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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