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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产品应税行为,该如何计税?

笨笨猪 | 悬赏:0 | 分类:财税服务 | 地区: 北京市 | 浏览 104 次 | 2018-02-08 11:05:49

从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在运营过程中发生应税行为,如果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改如何计税?

这个问题指定了回复者,你暂时无法回答!

全部回答 (1)

  • 管理员 | 工商 2018-02-08 11:15:30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规定,资管人员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资管人员,包括银行、典当公司、基金投资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公司、保险机构、养老公司等。
    资管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信托资金、财产委托、募捐资金、客户管理、集资管理、资产管理、私募投资基金、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资产支持、综合保险管理、养老保障管理。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资管产品管理人及资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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